1 ﹒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病人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3 ﹒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8 ﹒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