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1994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了《城市供水条例》。条例规定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