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北京等10个省、直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总结检查阶段督察的通知》(卫发电〔 2006 〕 130号)要求。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5个督察组于2007年1月4 — 31日对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陕西等10个省、直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察。在2007年3月召开的督察汇报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意办公室提出的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纳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考核内容之一,作为政府的考核目标的建议,以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发挥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