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卫生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在调研基础上,国家计委和卫生部决定,十 五”期间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科医院建设。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国家级贫困县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防疫机构及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建设包括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地方病、血吸虫病防治机构。依据工作计划,国家计委和卫生部将在2002年1月底前完成各地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科医院建设规划的审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