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心力衰竭首先应确立孕产妇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存在。一般根据妊娠前有心脏病或心力衰竭的历史、舒张期杂音、收缩期Ⅲ级以上杂音、严重心律失常(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房室传导阻滞)、舒张期奔马律等及X线或心电图证实有显著心脏扩大,不难作出器质性心脏病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