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鉴定委员的组成,凡与鉴定项目有直接关系的专家(如本单位的专家)不得作为鉴定委员。鉴定委员均由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大部分是教授)。如果科研成果完成者不能提供充分的材料,致使鉴定委员会不能形成完整的鉴定结论,鉴定委员会有权在鉴定结论中注明。成果完成单位及完成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