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增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医疗质量评价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设置综合信息处、评价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处、医院运行监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