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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复治脊柱结核的化疗

复治脊柱结核是指:①初治失败患者,经规律治疗6个月,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病灶明显恶化,需改变化疗方案者。规律用药满疗程或术后局部病变复发的患者.不规律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秦世炳等回顾性分析890例脊柱结核住院患者的药物治疗方案和用药时间,针对不同的发病、临床表现及其不同的手术效果分析其对抗结核药物干扰的影响,同时对初治、复治、复发及耐药的患者的治疗方案的应用做了详尽总结,对于294例复治患者。同时总结分析复发复治病例原因多為:①不规律用药,此类患者大多病史已久,反复发作,经济困难,免疫力低下,病灶难以吸收 ......

——《脊柱结核》
书名:《脊柱结核》
栏目:脊柱结核 > 第三章 化学药物治疗 > 第三节 化疗方案
作者:马远征 王自立 金大地 呂国华
参编:邱贵兴,侯树勋,张光铂,马迅,马伟凤
页码:14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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