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指示和卫生部等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2009年11月起,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中存在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职能范围内全面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多措并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