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完善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