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快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参照2004年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