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对《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与原来的《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比较,具有以下特点:对“县城”提出更高的要求。将已达建镇条件的少数民族乡和仍行使镇政府行政职能的街道办事处纳入国家卫生镇创建范围。突出监督的作用,强化长效管理,将“考核命名办法”改为“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在管理上对国家卫生镇(县城)提出几条明确要求:对照标准,与时俱进,国家卫生镇(县城)要按照最新的标准要求来加强自身管理。2006年共命名的49个国家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