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政府卫生投入责任的落实,应做到政府卫生投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支出增长水平相适应,保证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量中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医疗改革需求及政府卫生责任的界定,建议在未来两年中,将政府卫生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1.5%,按GDP年均增速7%测算,届时将增加1850亿元左右的政府卫生投入,基本上能实现基本卫生服务全覆盖的需求,到“十二五”末,该比重争取达到2%并基本稳定在这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