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患儿在该院首次诊治过程中,医方诊断“急性阑尾炎”明确,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采取阑尾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基本符合诊治原则。但医院术后存在沟通告知不足问题。最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鉴定分析意见,可看出符合基本实情,结论具有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