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下发实施后, 6月广东省政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卫生系统贯彻中央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方案,推进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分别签订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协议,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基本医保异地结算,实行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等,促进珠三角地区医疗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