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作出《关于健全和发展全国基层卫生组织的决定》,指出要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乡设卫生委员、村设卫生员,有重点地发展县、区、乡卫生组织。作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区、乡卫生组织的建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及部分省的边远地区设立的区卫生所,配备医生、护士、助产士等中级卫生人员,分设医疗、防疫、妇幼保健等科室,有门诊、病房,并开展巡回医疗。到1957年,这三种形式的基层卫生组织已基本覆盖全国农村,构成了农村基层的重要卫生资源,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建立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