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供肾的前提是供者的意愿,供者应在无任何压力和勉强的情况下作出捐赠决定。如果由于经济或家庭压力以及出于心理压力勉强同意,同样应视为非自愿捐献。与尸肾移植相比,活体供肾移植受者将会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对手术成功和失败怀有双重的担心,因而影响术后的恢复过程和长期存活。亲属供肾已被医学界和社会广泛接受,非亲属关系如家庭之间的交换捐献也可能为供体短缺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另外由于了解活体供肾的安全性和自身乐于助人的精神,在没有感情关系的情况下也可能自愿捐献,这种情况在国外已很常见,但在国内的操作上应高度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