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探索孕前保健服务的模式,解决因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所导致的全国婚前保健工作全面滑坡对妇女健康和出生人口素质所带来的隐患。规范》指出,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为配合《孕前保健服务指南(试行)》的实施,开发了孕前保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上载到中国生育健康网。有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