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指导意见》出台后,卫生部抓住有利时机,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性会议,狠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对《农村指导意见》的理解和认识,明确责任,理清思路,对今后的工作做出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和领会《农村指导意见》精神,及时理清思路,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起草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天津、山东、重庆三省市已由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农村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河南、西藏、陕西、甘肃9省(自治区)也已形成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