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省、市、县各级样本地区案件查处职能的开展率达到92 ﹒ 5%,投诉举报处理职能的开展率总体为96.5%,两项职能中均未出现开展率未足25%的项目,表明各地区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开展得较为理想。就机构而言,2006年案件查处职能项目的平均开展比例为82.3%,投诉举报处理职能项目的平均开展比例为74.7%,两者的开展比例尚可。由以上可以看出,虽然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处理职能在不同级别的样本地区开展率较高,但是具体职能项目的机构内部完成度较低,综合开展情况均较不容乐观。尤其应当加强对已明确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