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和修缮项目,分别由基建科、总务科拟定计划报院审批。审批后的项目,由分管科室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设计方案和实施步骤,并将有关材料包括图纸设计、附表、施工情况说明,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三通”情况,计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批件备齐。验收合格后,分管科室将施工工程的图纸、变更及各类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分管科室要对工程结算初审,负责人要在初审后的工程结算书上签署结算意见,然后将以上材料报审计科进行复审。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的工程项目,财务科应拒绝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