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近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情况的报告》,对各种渠道反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的措施。全面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四是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五是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尽快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