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部印发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孕前保健,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医学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等。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认为,健康档案的内容中必须包含孕产妇保健部分,包括产前检查记录表、分娩记录表、产后访视记录表、产后42天检查记录表、孕产妇高危管理记录表。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年版) 》要求社区在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并提出了孕产妇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