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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不良反应的预防

1 .在抗结核治疗前医生应向患者或患儿的家长介绍所用抗结核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并告知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汇报给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5 .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高危人群,合理使用预防性措施,如肝损害的高危人群给予保肝治疗,肾损害者不选用氨基糖苷类和卷曲霉素等。7 .在不良反应经停药处理各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化疗时,应从产生不良反应可能性最小的药品试起,在密切观察下逐一加药,可疑利福平过敏者避免使用利福平,以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所建立的新方案应除去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9 .医务人员应重视患者的主诉 ......

——《临床结核病学》
书名:《临床结核病学》
栏目:临床结核病学 > 中 篇结核病临床治疗学 > 第九章 结核病的化学治疗 > 第五节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作者:唐神结 高文
参编:肖和平,陈昶,沙巍,张青,卜建玲
页码:198-19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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