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起诉传票及患方起诉书后,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当事科室相关人员与律师进行开庭的准备,针对原告的起诉要点讨论、分析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问题,准备答辩状,提交相关证据(病历、相关教科书、文献)、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等。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后主要由律师进行代理,但诉讼代理人一般应由相关科室的专业专家和律师共同担任并一起出庭,专家对专业问题进行答辩,有利于帮助法官和律师了解医学专业问题,同时向法官提供相关的资料(教科书、文献等)。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在发生效力后的二年内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但不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