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对病案的管理。但是,基层医疗诊所的健康档案/病历的书写和管理仍缺乏规范,有待于进一步改进。4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全科医疗健康档案使用完毕之后要保留在全科医疗诊所里,放在诊所安全可靠的地方,由专人保管。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两人或以上在本诊所就诊,则可以在个人健康档案前面使用家庭健康档案号,以使一个家庭里的成员的健康档案放置在一起,查找方便。总之,对全科医疗而言,进行健康档案/病历的管理有三个主要目的:①为良好的病人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