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医政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实践证明,贯彻落实《条例》创造了一个有管理的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有效促进了我国医疗服务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医疗工作健康发展。如,1998年卫生部、国家中医局和总后卫生部共同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2008年发布《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