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据配置规划,经过专家论证,按管理权限分级审批。一、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三、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批复。4 ﹒对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和拟装备设备的档次。第十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