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很多人都认为医学会鉴定将退出历史舞台,医疗鉴定工作将全部由法医鉴定机构承担,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有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回答卫生部的函《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意见》中说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司法行政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医鉴定机构单独授予法医临床医学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资质,不具备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不能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