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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五、子痫的处理

子痫是重度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因此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防治中,预防子痫的发生是防治子痫前期的主要目标之一。一旦发生抽搐(子痫)则子痫前期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死亡、脑出血、肺水肿、肾衰竭等的发病率将随之增加,严重威胁母儿的生命。室内应置帘幔遮光,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触动等刺激诱发抽搐。子痫患者如已临产、产程进展好、无胎儿宫内缺氧,在积极控制抽搐后,在严密观察下可经阴道分娩,并缩短第二产程。如未临产,胎儿已成熟,过去认为子痫抽搐后经积极治疗后24小时终止妊娠,现在很多学者认为6~12小时 ......

——《临床妇产科学》
书名:《临床妇产科学》
栏目:临床妇产科学 > 第十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第六节 治 疗
作者:顾美皎 戴钟英 魏丽惠
参编:万焕忠,于传鑫,马丁,卞度宏,王山米
页码:119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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