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二、我国对动物实验伦理的有关规定

与国外相比,我国实验动物福利立法相对滞后,特别是中国内地,不但与美、英等发达国家有差距,而且落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有两部为实验动物福利制定的文件。其一是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除这两部法规外,我国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香港的《实验动物照料与使用守则》、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等都有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方面的内容。5 ﹒使用灵长类实验动物应仅限于非用灵长类动物不可的实验,除非因伤痛不能治愈而备受煎熬者,猿类原则上不予处死。 ......

——《实验动物学》
书名:《实验动物学》
栏目:实验动物学 > 第一篇 实验动物学概论 > 第十章 动物实验的伦理原则 > 第三节 动物实验伦理管理是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认可的关键
作者:秦 川
参编:张连峰,魏泓,顾为望,王钜,王钜
页码:160-16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8-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