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实现《继续医学教育“九五”计划》工作目标,推动我国继续医学教育深入发展,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多方征求意见,于1998年11月制订并颁发了《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办法》。依据卫生部《暂行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继续医学教育“九五”计划》等规章的基本要求,按照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采取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此次评估工作有效地推动和规范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为保证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