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第四条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科室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规范的精神执行。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医疗单位可遵照本规范精神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