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手术协议书的签订已经是多年的常规,而且在未建立麻醉协议书签订之前,通常是手术医师的“专利”,在签订手术协议书时,写上“麻醉意外、呼吸循环骤停等”的字样。随着医学的发展(尤其麻醉学科自身的发展),麻醉学科已经成为与内科学、外科学等相并列的二级学科,在医院管理上,麻醉科也已经成为独立的临床科室,并且有些规模大、麻醉学科发展较快的医院,已经出现了麻醉学的分支学科,如疼痛治疗,重症监护治疗等。因此,传统的手术协议书包含麻醉部分的内容已远不能符合现在学科发展的需求。当然,麻醉协议书制度的建立与职业道德并不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