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入境人员和口岸有关人员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该规定。第一章“规定报告的传染病”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禁止外国人入境的疾病、不得从事交通工具或口岸饮食业的传染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以及新出现和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