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卫生法制建设已经实现历史性跨越,从几近空白发展到体系相对完整。纵观中国卫生法制的30年发展,卫生法制作为社会立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构建中,其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凸现。在和谐社会的建立中,关乎民生的卫生立法也将面临着挑战。科学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鉴定结论是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的依据,负责鉴定的专家组织应当是中立的。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实现我国卫生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