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曲久辉先生在《城镇供水》 2004年第1期载文《突发性事件中如何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提出构建水质安全评价的科学体系。基于标准对化学毒物的严格限定,笔者认为,应对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非常时期在缺乏科学的安全判断标准时,综合考虑污染程度和防控措施预期效果,参考国家标准灵活地考虑采用控制值是可行和必要的。以松花江污染为例,硝基苯是未列入在国家现行的饮用水标准的毒物,在GB3838 — 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源水质限值项目中规定其≤ 0 ﹒ 017mg/L,论毒性,它远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