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专门研究医学、生物医学和行为学中伦理学(ethics)问题的美国总统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死亡法令报告,到1981年7月该委员会建议公布并实施统一判定死亡的法令[ 2 ]。对脑死亡的规定是:①检查表明脑功能和脑干功能均已消失时,可认定已死亡。如果无瞳孔对光反应、眨眼、眼球运动以及对疼痛有目的反应、作呕或自主呼吸等脑干反射试验阴性可满足脑死亡标准。必须强调的是:脑死亡的实质内容是指脑干死亡,而脊髓部分可以死亡,也可以存活。脑干死亡是必要条件,是区别脑死亡与植物人的关键。自上述美国的统一判定死亡法令公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