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5日,梁姨因牙痛兼头痛到某医院口腔科就诊。经首诊的陈医生和所带的实习生接诊后,检查发现左下第二磨牙远中面已龋坏,诊断为牙髓炎,前后分3次治疗,并做了银汞合金充填。此后梁姨仍感该牙疼痛,复诊诊断为“根尖周炎”。综上所述,广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得出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昨天,作为特邀监督员,记者直击了“某医院患者梁妙明医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有关专家作出鉴定后,痛惜地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大了对医生的责任追究,所以医务人员不要大意,以免为一些小的失误惹上“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