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玲、胡书华、刘锋等1965名原告诉称:被告章俊理、章君鹏于1989年5月至1998年10月,先后开设所谓“南昌市百花洲牙科诊所”、“南昌市牙科光固诊所”、“南昌市德国新器材牙科诊所”和“南昌市章俊理牙科诊所”进行非法行医。被告通过欺诈手段和虚假宣传招徕患者,在对患者和其他接受“免费检查”人员的所谓“治疗”过程中,肆意对各原告的牙齿作拔除、拔髓、截冠、磨尖等破坏性、非治疗性和扩大化处置,故意损害各原告的身体健康。原告因此诉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各原告牙齿受损害后治疗所需的医疗费、退回非法收取的“治疗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