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在对94年标准中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备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第1次问卷调查结果(见前文“医疗设备”内容)以及精神医学领域近年来设备使用的趋势,依据以下原则对部分设备作了调整。调整后的设备清单征求了相关设备专家和精神专科医院的意见。所有类别的设备划分为“基本设备”、“建议设备”两种。建议设备”为对精神科临床诊断和治疗有很大帮助,但不是必须配置的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配置。将紫外线灯和高压灭菌设备归类为消毒灭菌设备。按规模大小,适当调整医院的设备种类、规格和数量。同时,按照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