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制定评标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第六十四条招标人必须在《文件范本》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十五条评标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综合评价。定量评价指标应依据《文件范本》提出的指标体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评价要素和有关评价指标,确定各项评价要素和指标的权重,并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