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卫生工作的建议、提案914件,其中建议511件、议案30件,提案373件,占“两会”建议、提案总数的15.7%,承办数量位居第四。是卫生部承办建议、提案工作以来数量最多的一年。卫生部修订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将建议、提案登记、分办、交办、会办、催办、调研以及答复函起草、审核、回复、与人大代表联系等过程和程序进行细化,实行办公厅统一领导、司局归口管理、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