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