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在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体系。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为非诉讼的主要渠道,健全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医疗意外保险为补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如果患者不能接受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