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医精神病学的发展历史尽管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但大部分相关描述散见于历代典籍之中,较多属于个人观察和传记描述,很少对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近代法医精神病学的学科发展,首先是在向西方和前苏联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成都、北京、上海等地的高等医学院校,分别成立了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或精神病学教研室,培养本学科的专门人才,开展学术研究,一批司法精神病学/法医精神病学专著相继出版。目前面向社会服务、具有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执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设置在精神科专科医院、高等院校法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