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计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