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第十编 最终条款

一、缔约国和总干事应该根据卫生大会的决定向卫生大会报告本条例的执行情况。一、非世界卫生组织会员国的任何国家,如为第五十八条所列的任何国际卫生协议或条例的缔约国或总干事已向其通报本条例得到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可通知总干事接受本条例而成为本条例的缔约国。二、成为本条例缔约国的非世界卫生组织会员国的任何国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通知总干事的方式撤回对本条例的参加,此撤回应在总干事收到通知后六个月生效。三、本条例一旦生效,总干事应该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将经核证无误的副本交联合国秘书长登记。 ......

——《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书名:《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栏目: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 第十章 附 录 > 附录1 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 附录1‐6 国际卫生条例
作者:王陇德
参编:王陇德,乌正赉,孙承业,李群,李正懋
页码:478-483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9-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