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5 ﹒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8 ﹒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20 ﹒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11 ﹒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17 ﹒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