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专项工作2006年,福建省继续在医院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各医院每门诊人次收费78.9元和每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2628.87元仍然控制在2004年的水平,实现“零增长”。开展惠民服务,积极试点惠民门诊、惠民病区、惠民病床,对残疾人、“五老”人员、特困职工、残联复明工程白内障手术患者等减免医药费。积极推行药品采购电子商务工作,全省县以上医院已实现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招标采购药品在绝大部分县以上医院的药品总量中占的比例超过90%。开展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 ......